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宁津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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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方可进入。考生由急诊通道进入门诊楼,持身份证于一楼缴费处缴纳体检费140元,缴费后至二楼体检科(治未病科)领取体检单。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核酸检测报告于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报到。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2.体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3.体检前8~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体检前请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4.体检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5.参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否则取消录用资格。1.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2.进入集合地点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3.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体检的,安排在备用隔离地点体检。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