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船员| 《2017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透露了哪些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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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的世界,是海洋的世界。船员作为航运业的直接从业者,一直是航运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在第八个“世界海员日”来临之际,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向全国海员致信,他在信中表示,交通运输部将继续致力于推动我国海员队伍建设和发展,着力提升服务海员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弘扬“爱国、敬业、进取、奉献”的海员精神,为我国海员体面劳动、幸福生活做出不懈努力。
船员规模稳步增长 船员职业对青年群体吸引力下降
在过去的一年,我国注重完善船员培养体系,健全市场机制,夯实船员发展基础,改善船员发展环境,使船员队伍基本适应了国家战略推进和航运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了服务全球航运的能力。
《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共有注册船员148.3万人,同比增长6.5%;其中海船船员70.9万人,同比增长5.4%;内河船舶船员77.4万人,同比增长7.6%。我国船员队伍总体保持稳定增长。
其中,2017年,我国新增注册国际航行海船船员2.73万人。截至2017年底,我国共有注册国际航行海船船员52.45万人,同比增加5.5%;持有国际航行海船适任证书的船长1.65万人;持有有效国际航行海船适任证书的船员共计24.07万人,同比下降8.6%。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李世新表示,“近些年,中国船员队伍发生了很大变化,船员队伍数量稳步增长,国际航行海船的船员数量总体上能够满足航运发展的需要。”但他坦言,近年来,航海类院校招生数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青年群体中选择从事航海职业的人数也在逐年减少。
根据《报告》,2017年,我国78家海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航海类专业招生12803人,其中驾驶专业6844人,轮机(含电子电气)专业5959人。航海类专业招生人数同比下降16.5%。
“这提醒我们需要重视,要采取措施吸引更多年轻人进入这个行业,维护航海事业的健康发展。”李世新表示。
为更好地服务船员,交通运输部近日公布第五批便利船员服务清单,内河船舶可向任何具有核发相应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内河船舶根据营运需求,可同时持有航行于不同航段和水域所要求的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新版证书可直接用A4纸打印;依法取得从事海员外派业务许可的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向任一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申办相关业务。
接轨国际 全面保障船员权益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国际航运要实现安全、绿色、经济、高效发展,离不开海员的专业服务和杰出贡献。
要打造与中国作为航运大国和船员大国的地位相匹配的高素质的海员队伍,就必须实现海员职业的“体面化”,从根本上保障船员的权益。
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后,2017年,交通运输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积极推进《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批约和履约工作,完善相关保障海员体面劳动的配套法规和制度,推进海事劳工公约的国内化进程。实施了《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编制完成涉及《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履约的《海事劳工证书》和《海事劳工符合声明国家声明部分》等相关证书。编制国内沿海船舶履行海事劳工公约的实施方案,试点开展国内沿海船舶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工作。
此外,交通运输部还积极参加国际海事组织人的因素、培训与值班分委会、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海事三方专家委员会等各项国际会议,并派出专家对欧盟等海事部门的航海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开展审核。积极参加与相关国家的社保谈判,以维护我国海员权益,拓展我国海员外派劳务市场。
为进一步拓展海员国际市场,交通运输部积极落实中国海事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东盟海事教育培训发展战略》,通过交流培训增进了我国与东盟各国的海事交流和合作。积极参与并推动中国与其他缔约国船员适任证书互认工作,跟进、掌握船员海外就业情况,了解其他国家与我国互认船员证书的意向,与相关国家主管机关定期沟通联络,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截至2017年底,我国已与24个国家(地区)签署互认或单边承认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协议,为我国海员走向世界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李世新称,下一步交通运输部要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船员适任体系、提高实操技能、改善发展环境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始终坚持以船员为本,研究为航运企业和船员服务的新举措,通过部门联动和社会发动,推动形成政府、社会组织、航运企业、航海院校等各方共同参与、促进船员队伍发展的格局。
